明确工作机制,全力推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发布日期:2017-09-04信息来源:株洲市质监局
8月31日,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联席会议在市政府召开。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周南洋主持,副市长何朝晖及市委办、市政府办、市质监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商粮局、市发改委等32个单位和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质监局局长刘伟就第一阶段的创建工作情况作了小结,并再次明确了有关工作机制及落实措施,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一是成立领导机构,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二是细化任务,责任到人;三是注重质量,按时完成;四是强化督查,定期通报。
刘伟指出,为切实抓好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建立健全创建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推动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全面提升我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总体水平,我市制定了《株洲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将市委办、市政府办、市质监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等32个单位和部门纳入考核,明确了各个单位或部门的分工,落实责任,并进行打分考核。
副市长何朝晖在会上表示,各单位和部门一定要鼓劲再鼓劲、推动再推动、落实再落实,对质量考核、质量月活动高度重视,把考核目标通过切实举措落实到位,认真开展好质量月工作,确保按要求按进度完成创建任务。
责任编辑:葛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