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来株调研《湖南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7-08-14信息来源:株洲市质监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电梯安全监管,8月11日,省政府法制办和省质监局的有关专家组来株举办《湖南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调研座谈会。此次调研座谈会由市质监局承办,参会的单位有住建局、消防支队、房产局、规划局、公安局、经信委、工商局等十几个市直部门。

  截至2015年12月,全省在用电梯已近12万台,为保障电梯安全运行,普及电梯安全知识,加强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电梯安全事故,省质监局拟向省政府建议出台《湖南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重点明确电梯制造安装修理、维护保养、使用管理、检验检测、应急救援、安全监督、宣传报道等方面的质量安全职责。

  调研会上,省法制办经济立法处副处长周皓向参加座谈会的代表说明了此次调研的目的和要求,省质监局法宣处戴琪副处长就《湖南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出台背景和相关内容作了简要介绍。各参会单位踊跃发言,从电梯管理的技术层面、监管办法的可操作性、立法依据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座谈会重点围绕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电梯内安全监控、电梯维保单位注册和经营等问题展开了讨论。

  作为株洲市电梯监管单位,市质监局刘伟局长发表意见:近年,株洲市老旧小区要求加装电梯的呼声越来越高,但是加装空间、业主同意、经费来源等突出问题亟待解决,办法应在这些方面表述更加清楚。最后,他希望省政府和省质监局尽快出台制定此办法,为湖南省电梯安全监管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

  参加座谈会的还有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曹跃良、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刘海英、省质监局特设处副处长金伟奇、特设处调研员王惠娟、市质监局总工程师潘文虎。

责任编辑:葛小青